来源: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
据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住户抽样调查显示,2021年,嘉兴农村居民收入绝对值继续第十八年保持全省十一地市首位,城乡收入比为全省十一地市最低,城乡统筹发展成效显著,共同富裕扎实推进。
一、居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2021年,嘉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839元,较上年增长8.9%。
从收入构成看,人均工资性收入43789元,较上年增长9.3%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.7%,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.8个百分点;人均经营净收入7050元,较上年增长3.2%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.1%;人均财产净收入6680元,较上年增长10.5%,增速居四大块之首;人均转移净收入12320元,较上年增长10.1%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.6%。
2021年,嘉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98元,较上年增长9.5%。
从收入构成看,人均工资性收入28112元,较上年增长10.5%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4.5%,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6.7个百分点;人均经营净收入9583元,较上年增长5.1%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2.0%;人均财产净收入1824元,较上年增长9.6%;人均转移净收入4079元,较上年增长14.4%,增速居四大块之首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.4%。
二、收入水平保持全省前列
从收入水平看,2021年嘉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98元,首次跨上“四万元”台阶,连续十八年居全省十一地市首位,比全省平均水平(35247元)和第二位的宁波市(42946元)分别高8351元和652元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839元,连续十年居全省十一地市第4位;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048元,居全省十一地市第5位,排名与上年持平。
三、统筹城乡水平全省最优
2021年嘉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.60:1,较上年缩小0.01,城乡差距继续保持全省十一地市最小,
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建设进程持续推进。

最后修改:2022 年 01 月 22 日 07 : 07 P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