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家集体征讨百度始末 伦理底线任何时候不能退让
来源:南方日报
作者:周虎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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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去年11月12日22位网络作家发出联合声明,声讨百度文库侵权后,贾平凹、刘心武、慕容雪村、韩寒、李承鹏等50位作家在3月15日又以“这是我们的权利”为题,发文集体征讨百度,称百度侵权已堕落成窃贼公司。百度方面表示,此事他们暂无回应。征讨书中写道,百度文库收录了上述作家的几乎全部作品,并对用户免费开放,任何人都可以下载阅读,但它却没有取得任何人的授权,“不告而取谓之偷,百度已经彻底堕落成了一个窃贼公司,它偷走了我们的作品,偷走了我们的权利,把百度文库变成了一个贼赃市场”。
在不少人的理解中,网络阅读应当是免费的,也确实存在一些作者授权给网站让读者免费阅读的行为,但这种免费阅读的前提是必须取得作者授权,这是常识,也是底线。百度文库虽然对读者提供了免费阅读服务,可百度文库本身并非是义务行为,而是通过吸引读者来招纳广告商,实际上是一种打着免费阅读招牌的商业行为。既然是商业行为,为什么既不经作者授权又不支付相关费用?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,百度的侵权行为都是站不住脚的。百度文库的侵权行为早已存在,多家媒体曾予以曝光,许多作家都曾状告过百度,但百度迄今并未因此而受到法律的惩戒。
百度文库的盗版、侵权纠纷由来已久,不仅央视多次予以曝光,许多作家以及文学出版机构和网站也多次状告百度,3月2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更是将百度列入年度“恶名市场”。但就是这样的“恶名市场”,其创始人居然在新近出台的2011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中以94亿美金身家荣膺中国大陆首富。作为首富,作为一名上市公司的领导人,理应有起码的道德底线,也就是遵循人类的基本道德与法律底线,不违规,不逾矩。百度是中国第一搜索门户,其行为直接影响到过亿用户的使用路径。如果每个公司都可以不尊重知识产权,那么知识产权在中国将形同虚设,这无疑是危险的。我们大提特提创新型国家,提倡科技创新、创意经济,可一旦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,任何创新都被剽窃、被侵权,还有谁来创新?
一个没有创新力的民族显然是缺乏足够底蕴向前走的。侵权公司的行为或许只是少支付一些金钱,可却是对创新的巨大伤害,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。在金钱面前,我们应当活得更有尊严、更体面,而不是巧取豪夺,更不是逾越基本的现代社会伦理。我们并不要求百度公司有多么高尚、多么伟大,但起码的道德底线不能逾越,你今天逾越了知识产权这条底线,明天同样可能逾越其他的底线,甚至于成为作恶的工具。对于百度来说,应具备起码的道德自觉。对法院来说,也应当对知识产权给予明确的保护,不能放任法律权威的流失,更不能让伦理底线一再被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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